我已经决定吃喜欢的东西,过短命的人生了。

游园惊梦【上】

*一个日常被我扯了这么多,才进行到一半,望天,剧情有改动



一目连不是风月场上的人,来酒吧是妖狐的主意。他不知道刮了什么风,难得没出去嗨,跟一目连要来kindle,躺沙发上猫着,凹了几天收余恨,免娇嗔,且自新,改性情,休恋逝水,苦海回身,早悟兰因的浪子回头造型。奈何道行尚浅,七天没到便现了原型,狐狸尾巴也懒得收拾,笑得很有些欠揍:“好哥哥,春宵苦短,不如跟我去快活快活?”

这颗雷来得突然,一目连正在刷牙,毫无防备地吞下一口牙膏沫,茉莉薄荷味。

两人走出家门,已经是一小时以后。除去软泡硬磨的时间,妖狐是能随时发车的老司机,自不消说,主要是在折腾一目连。光衣服就配了好几套,最后选择了黑色高领羊绒衫,配那条剪裁极其漂亮的白色高腰裤,墨绿细腰带像条藤蔓,懒洋洋裹住小腰,右手无名指被妖狐强行叠搭了整三枚戒指,国外某跳蚤市场上买来,造型别致,美其名曰,进可攻,退可守。

衣服搞定,还要搭配搭配香水。妖狐平时自己爱用的太骚,虽说连宝玉迟早要开荤,他警幻仙狐也不能瞎折腾不是?在玻璃柜里挑挑拣拣,翻出一瓶他装纯时用的香,淡紫色液体,瓶口装饰了个蝴蝶结,中后调带着少许脂粉味,十分符合他今晚的定位:纯,且闷骚。

也许是处男风情太明显,俩人一进去就被人吹口哨,一目连直接抓住妖狐的手,厉害了,寒冬腊月,他手心能冒汗。妖狐看清楚了那人被照得五光十色的脸,长得还行,穿得太露,能看见胸毛,恨不得昭告天下:我是弯的。他喜欢装逼一点的类型,随便给个微笑回敬,扫到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灰暗的座位,把一目连摁下去,给他点了盒禁欲且幼稚的酸奶。

“我觉得我可能不太适合……”

“没事。”妖狐的摸头杀不太地道,活像老鸨子:“我的地盘,你放心,有事报我名字……”

标点符号还卡在喉咙里,一只手从背后攀上妖狐的肩。来人的头发在镭射光下,看不出是蓝是紫,穿着打扮非一般人,胸前像是被剪掉一大块布料,或者那里本来就什么都没有,明晃晃的一片胸肌,健身房没少泡,一双吊梢眼亮得像盏灯,落在一目连身上。

“哟,这谁呀?真可爱——”夜叉的手眼看要摸上一目连的脸,被妖狐一巴掌打下来,听得见响。

“我罩的,你那爪子别乱摸。”他附在夜叉耳边,也不知道说了什么,夜叉脸上表情从难以置信到眉眼飞花,用时不到两秒,最后看一目连的眼神里头都少了点邪气,添了几分“兄弟你牛逼大发了”,朝他伸出一只手,假模假式:“失敬,失敬。”

彼时,一目连被音响震得几乎神游天外,晕乎乎握了回去,蹭了一手For Men,俩妖精结伴离座,留他一个御弟哥哥。不多时,一目连桌上又添了杯柳橙汁,他以为送错了,酒保指指另一桌,夜叉抛了个媚眼,跟他比个口型“送你的”。

可能小伙伴确实有两下子,对他特别关照,更有可能是他坐的地方实在不起眼,乌漆嘛黑。场子里音响沸腾,人也沸腾,一道道的光变着花样打下来,打在酥胸玉臂大长腿上,香水味生怕被人压一头,往浓烈里挑,在空气中进行着一场场看不见的厮杀,胜者摇曳生姿洋洋得意,败者翻个白眼,嘟哝一句不跟那碧池一般见识。说话时脑袋挨着脑袋,哪怕是最普通的内容也有了暧昧气氛,肾上腺素激增。原先各自有意或素不相识的双方,几番推杯换盏,渐入佳境,就地打起kiss,他人见怪不怪,起个哄鼓个掌,继续摇晃手中的骰子,没人注意到角落里那颗沧海遗珠。

一目连门庭冷落,对他而言倒是比较自在,只是很无聊,十分无聊。他后悔没带kindle,把那本小说剩下的几十页读完。柳橙汁很酸,还放了几大枚冰块,他喝得腮帮子发麻。去趟洗手间,镜子里的脸怕是被蒸过,红红白白。甩着一手的水走回去,站在舞池边傻眼——他不记得自己的座位了。

Endymion Concentré在人群中东奔西走,仿佛一只迷途羔羊,丧失了它的辨识度,可惜没有阿尔帕西诺把它从众香里揪出来,倒是招来了别的什么——一双手抓住一目连细瘦的手腕,把他往另一个方向拽,是个素不相识的人,长得挺壮,满脸通红,这一看就是喝了不少,脑子犯浑,说要请他喝一杯。一目连尝试着想把他手指掰下来,那只手越是攥得紧,像捆仙索。这场合里,拉拉扯扯正常,没人注意到这动静。大概是仗着酒劲,又看他斯斯文文,越发放肆,另一只手也搭上他肩膀,嬉皮笑脸,台词像地主老财串了场:“跟我喝一杯,就放你走。”

一目连被惊得不轻,心想现在不是法制社会么,怎么还能碰上这种狗血戏码?又急又气,脖子后面窜出了汗,冒起鸡皮疙瘩,倒是让他先前神游天外的脑子稍稍归了位,开始思考起自己的处境:这位兄弟,五大三粗,自己细胳膊细腿,不在一个量级,已经试过了,硬来的不行,只能找机会开溜。

制定好计划,就只差实施。还没等他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,当天晚上的第二位票友粉墨登场。

“他不会喝酒。”

男中低音在正经的低音炮面前,也不遑多让。这边刚劫了生辰纲,还没摸到边,却杀出个程咬金。一目连看到对方面露不爽,他也懵逼,这声音不熟悉,到底是哪路英雄好汉?

回头一看,哟,这哪里是程咬金呐。只见来者,身高八尺有余,剑眉星目,面如冠玉,分明是常山赵子龙。

这位常胜将军也不客气,上来就把一目连往自己身后带,一口喝干自己手中的酒,朝对面的红脸糙汉晃晃,玻璃杯里,只有冰块互相碰撞,发出脆响,跟琥珀色残酒互相依存。

“不好意思,他眼睛不太好,找不到桌子,我来接他。”

这人说着客气话,却处处让人感觉被压了一头,大概是身高优势,或者生来便盛气凌人,骨子里透着股阶级敌人的味道。这酒吧是个不错的去处,时不时有些二代三代们出入,像这样来路不明又通身气派的对手,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不要招惹。

“多谢。”

一目连由他牵着,远离了那是非之地,满脸状况外,不知这确实是逃出生天,还是出了虎穴入龙潭。两人相对而坐,一言不发。一目连偷偷打量这位救命恩人,他是好看的,细看比乍看更好看,酒吧里光怪陆离,一双眸子色泽难辩,里面的光却是挡不住,像一把刀,看上一眼,哪怕他让人疼,让人流血,也有大把大把的血肉之躯,心甘情愿往上扑,只求换来一点点垂怜。

一目连不是花痴,他能够理解想要与一副好皮囊发生关系的原始冲动,但断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。跟道德无关,身体是自由的,只是他自己没什么兴趣,一夜的情,长期的爱,他都没经历过,也从没觉得自己的人生不完整。

或许他应该跟这位先生道个谢,把妖狐找回来,跟他说自己先回家。这个地方他呆得不自在,还是客厅里那张沙发更舒适。

“你不是一个人来这里吧。”

一目连的道别感谢已经到了舌尖,对方率先开了口,不知道什么时候,自己面前也多了个杯子,干干净净。他自顾自喝着酒,却没有给一目连倒上。酒瓶倒映着那张轮廓分明的脸,里面的液体已经下去一半,他依然清清朗朗。也许是环境使然,利于思维发散,一目连想起曾经遇见过的一片海,不是游人如织的景点,那里人迹罕至,只有他跟几个摄影师,以及一位模特。天气很冷,海风很大,他站在悬崖边,看着海水不停撞击在悬崖上,被拍打成破碎的白沫。一目连并不喜欢游泳,对大海也没有过特别的向往,那一瞬间,他却很想脱下身上的所有衣物,赤裸着身体跳下去。

在那之后,又过了一段时间,成片出来,模特看向镜头的眼神,犹如一颗飞旋而出的子弹,非常美。

一目连点点头:“嗯,我跟朋友一起的。”

“我叫荒。”他简单地告知了自己的名字,往一目连前面的杯子里夹了两块冰:“但你一个人坐了很久。”

一目连眼睛很大,不是大而无当,是碧玉落在梨花上的婉转。这双大眼睛把他的脸衬托得更小巧,眼尾微微向下,不笑的时候,脸上自带表情:谦和,安静,看上去很好说话,看上去而已。

他是不习惯被人看的,妖狐拍照,他若是在镜头里,常常都是把脸偏向一边。被陌生人盯了这么久,还大大方方告诉了他,不知是尴尬还是羞耻心作祟,从指尖开始发麻发热,传到了脸上,他一只手扣住杯壁,那几枚本来用作虚张声势的指环,在纵情折射着灯光,想收回,已经来不及。

“呃,戴着玩的。”

话已出口,才发觉不对。这个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,多此一举,还让自己显得很蠢。一目连甚至看到荒笑了一笑,他笑起来很迷人,像一只皮毛美丽的掠食动物,他看了有些恼,脸上又红又烫,甚至先前对他的感谢,随着这一笑都飘远了。可这样就不高兴,未免有些太无理取闹,只能把这无名火,归结于自己说话没带脑子。

是时候说再见了。

但是,凡事一旦加上“但是”就约等于做了个三百六十度转体两周半托马斯回旋。一目连不知道被下了什么咒语,当晚的第二句告别,被一副早已让Opium腌入味的身体蹭得灰飞烟灭,胎死腹中。

“小伙子长得很帅啊,上!”妖狐呼出来的气都带了酒味,一目连忍不住地挠耳朵,几个本来冰凉的指环,被一连串的尴尬蒸熟,浸出了汗,关节处有些发紧,深刻体验了一把从冷缩到热胀。他掐妖狐的手,那厮浑然不觉,还跟荒行了个握手礼。

“他一目连,我妖狐,幸会幸会。怎么称呼?”

“荒。”

他彬彬有礼,换来妖狐的毫不客气。他像个胡同小巷里的妈,养着个娃儿快奔三,死活找不着对象,看到个优质男青年恨不得套上麻袋一棒槌打晕即刻送入洞房。他闭着眼吹一目连千般万般好,殊不知这被商吹的本人,生平第一次有了想要自杀的冲动。

妖狐侃侃而谈,荒不置可否,一目连生无可恋。一张桌子,三种心思。妖狐的手几乎被一目连捏烂,大概是疼痛使他清醒,偷偷问:“我是不是搞砸了?”

一目连这次不会再受伤了,因为他的心已经麻木了。

“您认为呢?”

 

接下来的一个月,妖狐特别殷勤,回家带个蛋糕,说是顺路买的,然而这家蛋糕店明明跟他们家是两个方向;他们是下班早的负责做饭,那段时间,妖狐下班都早,做了饭还洗碗;一目连在房里看书,他打好两杯牛油果椰汁,捧进来聊天,那榨汁机买回来就没用几次,得拆下来清灰,用完又得洗干净装回去……

简直恨不得以头抢地。

在某天晚上,妖狐故技重施,除了雷打不动的果汁,还抱了一堆零食,网购的,178包邮,他买了一大堆,今天刚收货。

一目连捡了一包薯条拆开:“你这是干嘛,我又没打算自杀。”

妖狐正在跟一个糖罐搏斗,死活打不开,听到一目连说话,他停了停,嘴角的弧度有那么一瞬间不对劲,转眼又恢复原先的祸国殃民:“看你说的,我们谁跟谁……”

象牙塔里躺七年,押一付三无缝链接,搬了多次家,两人也没离,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。妖狐每年拖着他拍一组照片,两张漂亮的脸放票圈,瞬间收割无数小心心。一目连再抗拒出镜,这一天也由着他,往自己脸上画两道飞入鬓角的红色眼线。

所以这殷勤就显得更非奸即盗。

妖狐把糖罐往一目连铺得整整齐齐的床上一丢,自己随手拿个抱枕,姿势不比那塑料瓶好多少,一副知天命的样,嘴里蹦出一句不知道哪学来的南腔北调:“美滴很。”

一目连看着他那张脸,面无表情都是迷人的,眼角发红,不知道是眼线没卸干净,还是在没有人看得见的黑夜里偷偷痛哭过。两人个性南辕北辙,能做多年好友,肯定有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深层原因,其中之一,大概就是不矫情。

都是成年人了,谁心里没藏着点破事儿。如鱼饮水,冷暖自知,愿意说就说,不愿意说就拉几把倒,喝个痛快,养养膘,冬天大外套一裹,临开春再减肥,衬衫露脚踝的七分裤一换,还是最美的那个妖艳贱货。

这么想着,他拿起那罐糖。这种包装,妖狐最苦手,偏偏国外都喜欢这么搞,他每每开一次,都伴随着若干卧槽,最后还是丢给自家好基友。

一目连左三圈右三圈,找到那个松口的感觉,轻轻再扭一扭,开了。

妖狐欢天喜地,挑了一颗他喜欢的葡萄味。


深夜里的感伤,来的突然,去也就如风吹过,了无踪迹。没几天,妖狐就收拾好行囊,说走就走,没打电话,发的微信,等一目连有空去看手机,他已经踏上回家的地铁,干脆翻出另一好友,预约个位置,坐了两站换乘,下了车,钻进一排老房子,爬上其中一栋楼。

二楼有一家居酒屋,门面不大,挂着一排纸灯笼,纸面上写着店铺名字,写着一些好听的酒、菜品,灯笼里落了尘,加之灯泡功率本来就不大,光线昏黄温暖,不是阳春白雪,是人间有味,是清浅欢愉。

一目连需要自己解决晚餐的时候,不是随便下碗面了事,就直奔这里。

店里面是一排围绕着工作台的座位,他没数过具体数目,满打满算,撑死不过二十张。楼上有一个小包间,接受预约,不过至少凑齐四个人。一目连没上去过,他更多的时候是独自前来,有时候去得巧,有座位,有时候需要等。需要等的次数多了,他就在微信上预约,一个人的,总是比较好安排。

他到的时候,门口站着一对小情侣,拿着张菜单在研究,互相给对方暖手。店里有一个座位,相熟的小姑娘,穿着件绘了樱花的工作服,袖子很宽大,露出底下的羊毛衫,招呼他进去。他近视多年,前两年终于狠下心做了激光手术,之前的毛病还是改不掉,视野狭窄,稍微偏一点的东西,就自动忽略了。刚一落座,有人叫他名字,念得一字一顿。

“一目连。”

他歪过头看,那个人有张愿意让人为他飞蛾扑火的脸。好皮囊一目连见得不少,要达到绝色,是必须带上距离感的,大概是人性本贱。此时荒的眼里晃动着浅淡笑意,像他面前的梅子酒,似乎可暖手,可入喉。

一目连终于看清楚了他的瞳色,鉴于蓝和紫之间,像两枚镶嵌在古剑柄上的宝石。

对方先叫了他,这意思大概就是那晚上的尴尬翻篇,两个人算是点头之交,在同样无人陪伴的夜里,于这家店偶遇,不狗血不风流,只是吃顿饭,也许可以分享同一壶酒、一份烤鱼干。

“你也在这里?”很土的招呼,时髦值狂掉,比较符合一目连给自己的人设:呆子。荒点点头,没有马上叫人再拿一个杯子,先开口问他:“你尝尝吗?我觉得还行。”

他今天穿的得不太招摇,牌子是好牌子,都是商场里买得到的款式,估计也是刚结束一天工作。酒吧那会儿是周末,一身妥妥帖帖的定制,给摸不清门路的人看了,也瞧得出不俗。

不过,用妖狐的话来说,长成这样,披个麻袋都能穿成爆款。

饮水思源,好友此时奔向诗与远方,他也跟着感性,同意了荒的提议。菜单上,味增汁生洋葱沙拉在冲他疯狂暗示,一目连毫不犹豫略过。他不算挑食,洋葱是个禁忌,哪怕它是最地道的居酒屋小菜,被安排在很显眼的位置。

那时候还不知道鳗鱼的生存状态如此恶劣,他点了鳗鱼饭做主食,一些小菜,最招眼的是那道五味烤鱼干。这道菜本身不是他最喜欢的,他喜欢那只烤炉,小小的红泥炉子,里面放着无烟碳,架上一片铁丝网,炉身写着他看不懂的语言,有花有月,而他有酒,似乎随口说一句话,都可成章成诗。

酒确实还行,微酸微甜微醺。一目连难得感觉喝酒是件让人高兴的事,又多要了两壶。话题从菜品聊到电影,两个人口味居然出奇地一致,偶有小分歧,也在正常区间内,算是讨论。隔壁桌的姑娘有意无意把身子凑过来,不知道是想看帅哥,还是想听听他们在聊些什么内容。

“你认为结局其实是科学家弄出来的阴谋?这个死循环不可能打破?”

“我还没说完。”一目连嚼着一块鱼肉,被烤得久了,有点硬。“我只是说,这也是种可能,我还是偏向于男主角改变了未来,在最后的那个镜头,小时候的他,看到的天是蓝色的。”

“干杯。”荒自己先把手里的酒喝完,看着一目连擦干净之前拿过明太子鸡翅,蹭得油腻的手,在他喝下一口之后,荒添了句嘴。

“你少喝点,开车了吗。”

“没事。”一目连摆摆手,他的脸喝点酒就红,笑起来眼神迷离。“我不太认路,反应也很慢,考驾照是工作需要,平时是不当马路杀手的。”

“所以我能不能这么理解,你的同事或客户会遭殃?”

一目连笑笑。酒精上头,打开话题也更容易些。他告诉荒,先前有一次,晚上下着雨,其他人喝得东倒西歪,就他一个清醒,送人回家的重任就这么落在了他的肩膀上。一开始还算顺利,同事们的地址都没难为这个路痴,只是在送最后一位兄弟的时候,遇上一个转弯,一根梁挡住了他的视线,没看到那个穿着深红色雨衣、逆行的人,一车头压上去,还好开得慢,撞碎了对方小电驴的前盖,他没有伞,在雨中听对方发了半天牢骚,最后给了两百了事,没有现金,微信转账。

“所以我尽量不开车。”他将杯子里的酒喝干,拿手肘撑住脸,看面前的师傅轻轻从一大块鱼肉上,切下薄薄一片,干净利落地漂亮。

荒看着他脸上露出孩子气的笑。日料的食材,大多清淡,为了保持新鲜,刺身下面还要垫上厚厚一层冰,却是他在孤独一人的时候,最先想到的用餐选择。也许是因为它最能够包容那些形单影只的人,即使独自点一壶酒,也不会很突兀,被人投来同情的目光,偶遇也变得毫不暧昧,更让人感到自在。

他轻轻凑过去,说话间带了梅酒的清冽:“等下我送你回去。”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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